学生管理
一、思想政治教育
熟悉学生家庭情况、个人特长等基本信息,掌握学生思想特点、动态及思想政治状况。深入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为学生在理想、信念等方面遇到的思想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咨询。
二、日常事务管理
1.学生奖励评优
详见《学生手册》。
2.学生综合测评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补充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毕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3.学生违纪处分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对学生各种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处分,同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错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详见《学生手册》。
4.新生入学教育
通过主题班会、讲座报告、交流讨论等形式开展入学教育,帮助新生熟悉并适应大学生活。
5.毕业生离校教育、管理和服务
通过主题征文、座谈会、毕业纪念册、毕业合影、毕业衫等形式营造温馨的毕业氛围;开展“德智体综合考评与创新学分”评定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引导广大毕业生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树立报效祖国、志在四方的理想信念;通过就业政策宣讲增强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方就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引导和鼓励毕业生投身军营、扎根基层、服务西部;为毕业生办理好毕业派遣、户档转出等离校手续,开展文明离校教育活动;举办毕业典礼,隆重欢送毕业生。
6.基层组织建设
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激励工作;指导学生开展班级活动、宿舍文化建设,促进学生互帮互助、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7.生活管理:
班主任定期检查,生活老师24小时负责制。
1、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学生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2、定时检查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加强防治工作,及时处理发事件。
3、经常与班主任对接,反映学生在宿舍的表现,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
4、负责宿舍的公物管理及公共卫生;学生宿舍生活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5、经常开展宿舍文化活动,进行卫生评比,安全教育。
6、做好防火、防盗、预防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杜绝使用违章电器。
7、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三、学习管理
1、辅导中心
学业辅导中心一直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需求为向导,致力于帮助每个学生的学业发展、思想发展。十四年来,学业辅导中心服务了众多学生,每学期都有超过100名学生受益于学业辅导中心的服务,每周平均辅导时间达10多个小时。华侨学院学业辅导中心成立于2003年,是学院下属的一级教学辅助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学院的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学习辅导和学业指导,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协同学院各部门开展学业辅导工作。
2、教师辅导
华侨学院教师充分利用课外时间,对需要帮助的同学进行细致耐心的学习辅导,从周一到周五,每一位教师每周有4个小时的课外辅导时间。学生可预约教师辅导,辅导内容涵盖各门语言课程和学业课程。学业辅导中心也会根据同学或教师的建议,组织专业课课后双语串讲义帮助学生,尤其大一新生更好的适应全英文的教学环境。
3、同伴支持
学业辅导中心鼓励同学之间以学习小组或单独辅导的形式互相提供“同伴支持”,此外,学业辅导中心还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学生都是华侨学院在读的优秀的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他们都在各科考试中有优异的表现,也善于交流,具有奉献精神。勤工助学学生从自己的亲身学习经历出发,给新生提供学习和校园生活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4、朋辈讲堂
朋辈讲堂是由学业辅导中心建立的一个信息资源库与辅导中心。学业辅导中心通过收集信息,开展调研,及时了解学生需求,针对学生具有共性的问题以及重点关注问题为学生寻找匹配帮扶,开展个性化辅导,旨在使我院有困难的同学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辅导,学有余力的同学能进一步提高。
5、“涨姿势”分享会
“涨姿势”分享会是学业辅导中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兴趣爱好和特长的平台,旨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满足学生多方面的需求,使学生在互相分享学习、生活、兴趣爱好、工作等各方面的知识及经验的同时拓宽视野,结识益友。“涨姿势”分享会自2015年举办以来涉及多个主题,包括旅行、理财、马术、汉服、杯子歌、学生工作、留学等。
四、考勤制度
一、学院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对学生进行考勤记录。
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和统一安排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包括上课、晚自习、班会、实习、社会实践活动、公益劳动课程、军训及其他规定参加的活动等,都要进行考勤记录。
三、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学校或者学院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缺勤。
四、学生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学时计。晚自习无故缺勤一次按旷课一学时计。
五、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以及节假日外出等均须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假、超假未续假而缺勤者,均以旷课论。
六、学生请假手续如下:
(一)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Learning Center 负责人批准;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的还需由家长确认,学生事务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时间在两天以上的,除经上述程序外,还需由院长批准。
(二)学生因病请假,需要凭正规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办理。
(三)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请事假应从严要求。学生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向班主任说明事由,经班主任批假,填写《请假单》,必要时班主任有权要求学生家长电话或者传真说明情况。
(四)学生夜间不回宿舍居住,必须由学生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填写《外住请假单》,同时到公寓值班室登记备案。学院原则上不批准学生夜不归宿。家住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学生,周六、周日回家居住的,应在班主任处领取《周末外住请假单》,《周末外住请假单》分别由学生家长和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学生事务办公室审批。获批后,方可执行。
(五)在法定节假日(元旦、“五一”、“十一”等)离校的学生必须提前向班主任递交离校说明,说明离校的时间、事由(探亲、访友、旅游等)、去处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学院。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或向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值班室报告。
(六)学生需续假的,应由学生本人或者学生家长提前申请续假;无特殊原因,未提前申请续假的或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课论。
(七)除因患急病或遇意外紧急情况等特殊情况外,学生一般不得事后补假。学生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可持相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七、学生请病假、事假到期返校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销假。
八、学生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考勤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勤表,并于每周末报学生事务办公室进行登记。各班级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学院每学期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九、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学院将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不同处理措施。
十、为鼓励学生全勤,学院每学期对全勤学生进行表彰;全学年设置学生全勤奖,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对学生予以奖励。
旷课处理
(一)情节轻微者,学院将采取对学生个别谈话、班内批评的方式进行教育;
(二)学生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学时11-20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学时21-30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学时31-40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处分。
五、英语活动
1.英语口语大赛
每年学业辅导中心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英语口语大赛,以给同学们搭建展示英语口语能力的平台。所有北京市在校大学生与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大赛设为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初赛将所有报名参加选手分成几组,这几组比赛同时进行,10名选手*终进入决赛。
2.英语角
学业辅导中心和华侨学院英语系教师共同举办英语角活动,在英语角,同学们可以了解不同文化,体验不同语音,提高口语,增强自信。
六、专题讲座
学业辅导中心与学院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安排学生关注的专题讲座等学术活动。